泳池管理存在的典型问题分为五个部分,分别为:入口管理;标识系统;救生员配置与状态;设施配备;设备管理。
入口管理:
1,泳池尚未开放,进入泳池的不锈钢门没有上锁。(然而泳池未开放是需要上锁的,以防有人进去游泳,避免发生事故)
2,泳池夜间门锁虚挂,二期泳池没有围栏,也没有人管理。(夜间泳池不开放,需锁紧,二期泳池需设围栏)
3,泳池开放 期间开启后门通风,有儿童不受控进入泳池可能 。(此处需有人管理)
4,部分泳池不检查或不要求泳客提供健康证明。
5,泳池入口管理岗位所在位置设置不合适。
6,部分泳池没有1.4米以下儿童必须成年人陪同的要求。部分泳池有要求,但现场管理人员不能坚持原则。(举个例子:有人询问会所售票员:会游泳的小孩是否可以单独游泳,回答:“那咋不能?”;询问泳池入口处服务员:1米3、4的小孩能不能单独来游泳,回答:“可以”。然而这样并不合理,1.4米以下儿童必须成年人陪同,这是为了儿童的安全起见,也是对泳池管理负责)
标识系统:
1,大部分公司泳池提示、警示标识不系统,缺项较多。比如泳池入口处缺少不允许游泳情况的提示;没有1.4米以下儿童需要成年人陪同等提示;没有饱食后不能游泳、饮酒后不能游泳等提示;
2,池边没有设置水深标识。水深发生明显变化的位置没有标识;
3,泳池没有配备深、浅水区分隔设施;
4,深、浅水区分隔设施设置在1.5米水深处。
(然这些标识都是应该设置完善的)
救生配置与状态
1,所抽查的公司,泳池救生员配备数量都没有达到国家标准要求。比如:某项目一期泳池面积1260平方米,应该同时配备6名救生员在岗,抽查时现场仅有2名救生员。
2, 各公司均未有效解决救生员短暂离开后的顶岗问题:比如救生员吃饭、上洗手间后出现少岗、缺岗现象。比如某项目救生员需要连续上班11小时,不能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。
3,泳池有人游泳,某泳池救生员13分钟不在现场;
4,泳池有人游泳,某泳池救生员坐在矮椅上玩指甲。
5,某泳池儿童池有儿童游泳,但没有救生员在旁边。公共泳池有儿童游泳没有监护人在场。泳池有人游泳,两名救生员都在与客户聊天。
(这样如果有事故发生,很难做到第一时间进行救护,管理人员和救生员都应该反省,且做好调整)
设施配备
多个项目观察台、救生圈没有按照标准要求配置。如某项目泳池面积1260平米,应该配置6个观察台,实际配置4个;观察台没有固定,存在扳倒危险;救生圈材质不符合要求;没有急救室,没有有氧气袋、救护床和救护器材.
泳池灯光不足。
应急灯不足或者损坏。
泳池滑道起点没有安装横杆。
滑道起点位置没有使用注意事项标识。
设备管理
泳池机房管理凌乱,设备维护状况差;设备上的英文标识没有翻译成中文。
某项目泳池循环泵止回阀坏,有部分循环水在内部管道内循环。
某项目泳池原有三台2.2KW循环泵,后来有两台已坏,自行更换一台2.2KW泵和一台7.5千瓦泵,回水口流速将超过1.25米/秒。(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要求:回水口格栅孔隙水流速度不能超过0.2米/秒)
(并且该泳池只有一个回水口:按照循环泵扬程20米计算,(20米扬程就是每平方厘米0.2MPa压力,也就是2公斤压力,如果回水口完全被堵,还要产生1个大气压的压力(0.76米汞柱),也就是每平方厘米3公斤。如果是150的管,面积是176.6平方厘米)在回水口被堵的情况下,抽吸力可达530KG。 很容易造成回水口吸人事故,一定要避免)
案例:
2007年1月11日下午5点半左右,某楼业主赵女士(约66岁)游完泳走出游泳馆,从浸脚池台阶下到地面时,因脚湿地滑不慎摔倒,造成左小腿骨折需要住院治疗。事发时,物业服务中心正在对浸脚池进行改造。
分析:
浸脚池正在进行改造施工,显然从使用功能和环境服务品质两方面都是不具备开放条件的。按国家规范要求进行浸脚池改造,本身就是为了消除潜在的威胁客户安全的风险因素,然而,物业服务中心在进行一项安全改进措施的同时,却忽略和人为地增添了新的安全风险,说明相关管理人员客户意识与风险意识的缺乏。
当然,泳池管理存在的问题并不止这么多,而这些都是要妥善管理的,只有泳池管理各方面完善了,才能更好地为公众服务,也为泳池管理方省去很多麻烦。